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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22浏览量:2268

为了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要,确保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一批教学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市进一步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若干措施》和《宝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天津市宝坻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372人,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和社会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能提供报到证的2018、2019、2020届毕业生可按应届生报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岗位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的,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日,天津生源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岗位要求具有宝坻区户口的,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日,宝坻生源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
      6.报考人员应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及名额
      具体条件及名额见《天津市宝坻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工作时间需要调整的,通过短信将相关安排发送到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保持电话畅通,及时予以关注。考生也可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未知晓时间安排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0年6月22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日9:00至2020年7月6日17:00结束。
      审查时间:2020年7月2日9:00至2020年7月7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日9:00至2020年7月8日17:00结束。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职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2020年7月10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0年7月23日9:00-7月25日7:00,逾期系统关闭。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网址:>      2.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按学科统一考试,试卷为百分制。试卷组成为20%的教育综合知识加80%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5.考生于2020年8月5日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也可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6.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实际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8月7日-8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分组安排、地点另行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本人(他人代办,需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以及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
      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宝坻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
      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学位的,需提交本人符合岗位条件的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的,需提交天津市或宝坻区生源证明,需现场签订《承诺书》;
      本人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尚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需现场签订《承诺书》;
      综合性大学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并加盖公章;
      以应届毕业生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报到证原件(未取得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复印件。
      (五)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同学科岗位同内容同问题的原则,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
      2.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随机抽调。
      3.面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16日,每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请提前打印准考证,以免错过面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缴费、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8月16日11:00,逾期系统关闭。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网址:>      4.考生于2020年8月19日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面试成绩,也可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5.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的人员于8月21日-22日提交本人报到证原件(改派到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本人毕业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具有学位的,还需提交本人符合岗位条件的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位认证报告(尚不能提供学位认证报告的,需现场签订《承诺书》)等材料,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由区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十)聘用
      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区教育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选岗。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受聘人员,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
      (十一)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后,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报考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政策中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2-29262910  022-60902962
      监督电话:022-29242131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天津市宝坻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天津市宝坻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