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重要通知

2021年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2浏览量:2536

为加大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力度,推动我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根据国家、省、市促进就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实际,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决定于2021年11月上旬至12月期间开展2021年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招聘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非编制岗位。参加本次招聘的医疗卫生机构有75家,拟招聘人数7734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形式

  受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招聘以线上招聘为主,求职人员须登录“深圳市卫生人才招聘管理平台”(网址:)进行注册、完善个人信息、选报岗位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将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举办赴外招聘、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招聘会(初定于12月中旬在深圳举办),请有意向的求职人员关注“深圳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相关招聘资讯。

  三、报名条件

  (一)求职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并在限制报名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属定向、委培的毕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它要求。

  1.学历要求。

  求职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名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名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它资格条件。

  2.专业要求。

  (1)求职人员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儿科学”,若求职人员本科学历的专业为“临床医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妇产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3.其他要求。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未取得,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拟取得证书时间的相关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求职人员可在2021年11月8日早上8:00至2021年12月18日晚上24点期间,登陆“深圳市卫生人才招聘管理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填报个人信息、选报招聘岗位、上传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详见《求职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引》(附件2)。

  (二)资格审核。

  各招聘单位审核求职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择优确定入围面试或笔试人选。

  (三)面试。

  各招聘单位以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各面试时间、地点、形式以及相关要求。

  (四)笔试。

  本次招聘原则上不再进行笔试。若确需要求笔试的,由提出笔试要求的招聘单位自主开展笔试工作。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临床考核。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是否医学类岗位)及面试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增加临床考核内容。临床考核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

  各招聘单位根据求职人员的综合表现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官方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入职。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入职,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待毕业后办理入职手续。

  七、有关要求

  (一)求职人员上传或提交的证明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二)求职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名求职人员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本公告规定和我市相关招聘规定的单位和报名求职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求职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做好自我科学防护。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解释。

  (二)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岗位条件、招聘流程、招聘形式及福利待遇等有关问题,请联系相应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件3)。

  2.本次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招聘管理平台有关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55-22964122。

  3.本次招聘有关问题和情况反映邮箱:wsrc@wjw.sz.gov.cn(本邮箱不接收简历)。

  (三)招聘公告查询网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

  深圳市卫生人才网;

  深圳卫生人才招聘网;

  丁香人才网;

  中国医药英才网。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3。招聘单位咨询电话.xlsx

附件2。求职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