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天津市和平区卫生系统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的通知》(津和党编办〔2020〕64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30人,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的人员(含2020年、2021年毕业将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其中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2年天津市和平区卫健委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5.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50周岁及以下(1971年5月13日至2004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需于2022年5月13日前取得;
7.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的,可以依据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期满影响使用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2022年5月9日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发布公告。
北方人才网>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5月17日下午17:00;
面试缴费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5月19日下午17: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3.缴费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进入实操考试的需缴纳实操考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可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
办理时间:2022年5月1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面试时间、面试成绩查询时间等相关事宜详见《2022年天津市和平区卫健委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面试相关通知》(该通知在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面试内容: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
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含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实操考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实操考试(招聘岗位实操考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实操考试),进入实操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登录报名网址按规定时间缴纳实操考务费45元。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详见《2022年天津市和平区卫健委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要求》,该通知于面试成绩发布当天在报名网站该通知在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身份证(二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
5.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资格复审材料不合格的,取消参加实操考试资格。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实操考试资格。出现进入实操考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职位通过面试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后,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及打印实操考试准考证。
(五)实操考试
实操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实操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实操考试时间、地点、总成绩查询时间等相关事宜详见《2022年天津市和平区卫健委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实操考试相关要求》(该通知于面试成绩发布当天在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实操考试为专业实操考试。实操考试成绩60分为及格,100分为满分,60分以下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实操考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实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实操考试。参加实操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实操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实操考试。
(六)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成绩×50% +实操考试成绩×50%。
面试及实操考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实操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作为进入体检的最终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总成绩及体检相关通知在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五、体检
实操考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者由于非组织原因不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非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实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实操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非组织原因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实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实操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因应聘者自动放弃、公示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实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实操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聘用
应聘者不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者自动放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实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实操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此次招聘的部分岗位,招聘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科室,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原则上,无特殊情况均需要采取劳务派遣形式。
九、岗位待遇
根据各招聘单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工资相关规定执行。
十、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文件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要求,如遇突发情况,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调整信息将在公告发布网址发布调整信息,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并及时关注最新信息。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4.相关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中医医院:022-27312853、022-23317955;
妇产科医院:022-27119623转8092;
南营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2-27810334;
南市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2-27223059;
劝业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2-27229546;
新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2-23354693;
五大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2-2331778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招聘监督电话:022-23195313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022年天津市和平区卫健委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