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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天津市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 “三支一扶”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5浏览量:8516

为助力乡村人才振兴,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工作,2022年天津市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届天津市生源毕业生或天津市户籍毕业生,2022届天津市生源毕业生;

2.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届、2022届西藏生源少数民族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届、2022届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的50个对口县生源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报考支医岗位。具体地区请参照《天津市2022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政策问答》;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且为天津市生源或2022年7月1日前取得天津市户籍,并于2022年住培合格的,可报考支医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研究生同等对待。

注:生源地是指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前的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户籍毕业生是指于2022年7月1日前取得天津市户籍;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3.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4.年龄28周岁以下(1993年6月27日后出生),复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生除外。

5.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要求上岗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幼儿园、中小学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必须标注为“是”)报考,经笔试面试等招募程序,进入招募名单并签订《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的,可先上岗从事辅助教学工作,上岗1年内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依法解除工作协议。

6.除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之外的其他证书、证明等文件应于2022年7月1日前取得或开具。

7.原则上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部分岗位可招募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2022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脱贫户、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已参加规范化培训医学专业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岗和离岗的“三支一扶”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二、招募程序

(一)报名和审核

6月27日(星期一)9: 00至7月1日(星期五)17: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要在报名时注明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各区“三支一扶”办应当在24小时内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应及时关注审核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考生一次只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7月13日(星期三)9:00至7月15日(星期五)17:00,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7月16日(星期六)10:00-12:00组织笔试。考试当天,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笔试内容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察形式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作答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详细内容见《天津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笔试大纲》(附件)。按照笔试成绩,分别对每个招募岗位的考生进行排序,按照1:3的比例(招募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大于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打印面试准考证。7月28日(星期四)9:00至7月30日(星期六)17:00,进入面试的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4.面试。7月31日(星期日)进行面试,考试当天,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支教、支医考生增加专业内容。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未达到及格线的,不予招募。面试结束后,按照报考岗位和考生总成绩排序,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分数保留2位小数,根据岗位招募人数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出现并列情形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由区“三支一扶”办再次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名单人员。

(三)考察和体检

面试后,各区“三支一扶”办对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进行考察。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察表》和《体检表》(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到报考单位所在区“三支一扶”办接受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报考材料、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考察时,考生须按照区“三支一扶”办要求携带岗位所需的学历、奖惩等证明材料原件。市“三支一扶”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疗机构,按照我市公务员录用健康状况要求,对通过考察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有问题的考生可复检一次。凡考察过程中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确定招募人员

体检结束后,市“三支一扶”办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审核,确定“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名单。招募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进入招募名单的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正反面打印)。

三、培训上岗

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按要求分别参加市、区“三支一扶”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区“三支一扶”办指定的时间报到上岗。“三支一扶”人员与各区“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

根据《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签订情况,对未达到招录计划数的岗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和本人意愿组织递补。对无递补对象的岗位,区“三支一扶”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在全市同类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调剂。递补、调剂工作应于8月31日前截止。

以上时间安排视天津市新冠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开展辅导培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见《天津市2022年“三支一扶”招募笔试防疫与安全须知》。考生须严格遵守天津市、考生现居住地及本次考试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考生应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聚集,做到非必要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天津本地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离津。外省市来津考生,要提前了解来津、离津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入住酒店应选择单人单间,住宿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活动。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必须乘坐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拨打招募岗位表中各岗位对应的政策咨询电话。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28013603、022-28014067

考试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22-28013570

监督电话:022-23312010、022-83218365


天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2年6月